消防工程中常见的防安全行为
消防工程与民生有关.与社会相关的工程和消防工程的安全与成千上万的生命密切相关。因此,消防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,为自己服务.对公众负责。
首先要了解消防安全中常见的不良行为:
1.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
消防设计备案范围:除大型人口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项目外,建设单位应当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7日内,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消防设计备案。备案方式可以在消防机构网站备案验收系统中进行消防设计备案,也可以将纸质备案表发送到消防机构备案验收系统。
2.未完成的消防记录
竣工验收消防记录:除规定的大型拥挤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项目外,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。
3.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
经消防机构依法审查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,未经批准,不得擅自施工。
4.未经消防验收擅自使用
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,不得擅自投入使用。
5.擅自变更合格的消防设计
已经合格的消防设计,需要按图施工,不能擅自改变,如需改变,需要重新审核通过。
6.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投入营业
酒店消防安全检查范围:.饭店.商场.集贸市场.客运站候车室.侯船厅客运码头.民用机场航站楼.体育场馆.大厅和公共娱乐场所等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.开业前,建设单位或者用户应当申请消防安全检查。未经消防安全检查,不得擅自投入使用。
7.非法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
8.擅自拆除消防设施.器材
9.这个地方的消防设施完好,有效有效
10.消防设施不符合标准
11.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
12.占用疏散通道
13.物业管理的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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